单身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可通过《建设银行智慧终端公积金提取业务网点名单》中各建行网点的智慧终端设备(STM)自助办理。
一、职工携带要件:
(一)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
(二)职工本人建行公积金联名卡或具有公积金支取结算功能的建行储蓄卡(卡片功能正常)。
(三)职工本人手机(用于在智慧终端签订服务协议)。
二、业务办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职工本人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2、职工已完成面签。
(二)银行智慧终端面签条件:
1、无托管账户(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不受影响)。
2、职工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为18位。
3、账户未被冻结或限制。
三、业务办理种类:
(一)单身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业务
1、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通过建设银行智慧终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1)职工为单身。
(2)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未办理过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
(4)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商品住房,已在所租赁房屋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且备案在有效期内。
(5)职工当年通过各种方式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次数合计不足2次。
2、年提取额度规定:
(1)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
(2)不超过职工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的50%;(取消)
(3)不超过提取限额:
①租住住房位于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职工及配偶每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3.2万;
②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2.4万;
③租住住房位于都江堰市、简阳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92万;
(二)法定退休提取业务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单位已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将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
3、提取额度规定: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四、相关提示:
(一)政策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四)未尽事宜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为准。
鼎皓公积金为你提供服务:红色为4月30日更改政策后的变化;
如需要办理提取注意以下问题
租房提取:3000元即可办理提取
1.名义下无房产(成都管辖范围内无房产)
2.一年内只能提取过一次
3.注意自己银行卡是否保持激活状态(如果没有去银行大厅激活银行卡),2年未使用过的银行卡都会处于睡眠状态。
4.银行卡是否能够使用,去提款查询下余额便知。
5.直接联系贵公司提供材料即可
6.当天办理,当天拿钱。